1.负责统筹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;
2.负责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每年组织与各相关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;
3.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培训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体系;
4.建立健全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,实施分类分级管理;负责两校区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集中暂存点的管理和备案工作;
5.负责完成教育部、国家民委、甘肃省等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,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;
6.负责两校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暂存点的管理,每年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和备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,定期进行申报登记;
7.负责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建设、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;
8.组织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,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使用效率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